根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监会令2013年第2号)和《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监会令2013年第3号)要求,现将山东保监局辖区保险销售、经纪、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自2013年7月1日起,报名参加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高中(含同等学历)以上学历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报名参加保险经纪或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报考方法
(一)报考方式和时间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点设在各地市保险行业协会。原则上考生可在工作日随时预约报名,具体场次及时间由考点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报名费60元/人。
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点设在bat365官网登录入口(舜耕校区)。报名费90元/人。2013年下半年保险经纪、公估从业人员报名及考试时间如下:
报名时间 |
领准考证时间 |
考试时间 |
2013.6.18-6.24 |
2013.9.14-9.16 |
2013.9.17-9.30 |
2013.9.17-9.23 |
2013.11.16-11.18 |
2013.11.19-12.2 |
注: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以后年度报名及考试时间山东保监局将在官方网站公布。各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报考提交资料要求
报考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1.《保险销售、经纪、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最近3个月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3张。
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当年的转业军官证、当年的复员军人证、护照、港澳地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赴大陆通行证。
三、题型题量及参考用书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题型题量为:单选题90道,每题1分;判断题10道,每题1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题型题量为:单选题100道,每题1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自2013年7月1日起,保险销售、经纪和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将启用2013版参考用书。具体书目及命题范围可登录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www.circ.gov.cn)查询。
四、资格证书发放
(一)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通过考试的,颁发A证,从业区域为全国范围;高中学历报考人员通过考试的,颁发B证,其从业区域为山东省(不含青岛市)。资格证书到报名考试所在的保险行业协会领取。
(二)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通过考试的人员取得《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或《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到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领取。
五、资格证书换发及变更
(一)2013年7月1日之前颁发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满之前继续有效。持有人在证书有效期内,可持资格证书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到各地市保险行业协会申请换领从业区域为全国范围的资格证书,并交回《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
(二)资格证书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有人应当持资格证书变更申请表、变更事项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原件,到各地市保险行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到姓名及身份证号变更的,需提交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和本人亲笔署名的变更情况说明。
(三)资格证书遗失的,持有人应当在中国保监会或山东保监局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并持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见附件3)和遗失公告原件到各地市保险行业协会申请补发新证。中国保监会指定的报纸为《经济日报》、《金融时报》、《中国保险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中国工商时报》。山东保监局指定的报纸为《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经济导报》。对外公告的内容要规范,应包括证书持有人姓名、证书编号。
六、其他事项
(一)山东保监局辖区保险销售、经纪、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一律采取电子化考试形式。
(二)考生应按照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和地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山东保监局辖区继续实行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考试,具体政策仍执行《关于实施山东省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管理的通知》(鲁保监办发〔2008〕83号)。
山东保监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日